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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盐县多管齐下解决电动自行车充停难、充停贵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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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海盐县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国企参与、齐抓共管、商业运作”的工作模式,加快推进集中充停场所新(改)建工作,实现电动自行车“充停自由”。截至目前,全县新(改)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1404处,停车位35336个。 分类建设,加快项目推进。印发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保障方案》,明确“建设一批、改造一批、规范一批”的工作原则,做到场所全覆盖。简化审批流程,既有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的充电场所和设施,按照设备管理,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。县属国有企业以立项方式分片承包住宅小区室外充停场所新建工作;政府给予200元/车位的资金奖励,鼓励指导小区业委会等主体完成室内既有充停场所改建;单一产权场所则由业主自行出资新(改)建。截至目前,全县住宅小区已完成新(改)建室外充电棚1157个、停车位16221个,累计覆盖144个居民小区。 统一标准,提升充停安全。发布《海盐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新建改建技术标准指导意见》。增设防火门、喷淋、监控等设施,将室内既有充停区域与楼道有效隔离;统一安装具有过充保护、短路自停、故障预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口,实现起火区域电源一键切断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室内充停场所改建206处,其中架空层改建84处;安装智能充电端口3917个,满足约1.1万辆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充电需求。 主动让利,降低充停费用。全面实行价费分离,电费、服务费分别列示、分别计价,未标明费用一律不得收取。引入“光伏一体化”充电站,利用发电上网补贴充电服务费,进一步压低充电价格;住宅小区内国企新建运营的充停场所实行居民合表电价,峰谷电费“平进平出”,同时引导降低服务费至0.2元/千瓦时,较之前降低75%。截至目前,完成新(改)建光伏室外充电棚265个。 优化出行,投放共享电车。引入租赁电动自行车服务,有效衔接公共交通,解决“最后一公里”难题,紧扣“小规模、高密度”布局理念,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设立约300个点位,基本覆盖住宅小区、广场、学校、医院等重点区域。10月初,上线“海盐平安出行”共享电动自行车租用平台,截至目前,50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投用,总订单量超5万单,行驶里程累计突破15万公里。(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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